张宏,男,汉族,山东单县人。大专学历
199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,任山东龙口市公安局警犬训导员
1993.10-1994.4参加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第九期警犬训导员干训班
1994.10代表烟台市公安局参加全省公安系统警犬大比武,带领警犬“向东”取得全能第一名。
1995.2山东省公安厅授予“岗位练兵十佳标兵”称号
1995.3烟台市公安局授予“岗位练兵标兵”称号
1995.3烟台市公安局记三等功一次
1996.2山东省公安厅授予“公安系统岗位练兵先进个人” 称号
1996.4龙口市公安局授予“岗位练兵技术能手”称号
1996.4-1997.4考入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,参加中国刑警学院举办的警犬技术大专班。
1996.10带领警犬“毛毛”参加了中国刑警学院建院十五周年院庆“警犬表演”
1999.10事迹材料被《科学中国人·中国专家人才库》选入
2000.10代表山东省参加公安部第一届警犬技术比武,带领警犬“沙沙”荣获鉴别项目第五名,团体第七名。 |